警搜賭場地盤拘21黑工

【澳門日報消息】大批警員昨日突擊搜查新口岸孫逸仙博士大馬路一大型娛樂項目地盤,當場拘捕廿一名內地非法勞工,半百
香港工人及一名
日本工人因未能即時出示工作許可證,須帶返警局核實是否“黑工”,多名疑是判頭的男子亦被一倂帶走調查,整個行動歷時四句鐘。
港工日人無藍卡待查
昨日上午九時半,治安警察局出動四十五名特警和二十名情報廳探員掩至上址搜查“四色”地盤,掃蕩非法勞工。警員在地盤內共查核了九百多名工人的身份
資料,發現廿一名內地“黑工”,其中十二人持內地護照,九人持港澳通行證。
另外,有五十一名香港工人及一名日本工人未能即時出示“藍卡”(外地勞工在澳工作證明)。
上述“黑工”以及要核實身份的工人,年齡二十至四十五歲,分別在地盤內從事
清潔、雜工、燒焊和雲石切割以至裝嵌工種。由於被帶走的工人衆多,警方需調動三輛大型警車到場接載工人,行動至下午一時半結束。
上半年黑工增一成二
近期,警方經常出動到大型
建築地盤搜查“黑工”,被問及本澳“黑工”是否有增加趨勢?治安警察局發言人郭瑞玲表示,警方會按照正常程序處理,即倘若有人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活動,可以禁止其入境並將之列入黑名單。
根據治安警察局統計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治安警察局與其他政府部門聯合打擊非法工作,共執行四百二十八次稽查行動,查獲非法勞工四百八十名。移交檢察院的非法勞工案件有一百六十一宗,被拘捕疑人一百四十八名。與去年同期比較,查獲非法勞工增加百分之十二,被拘捕者則減少百分之十九。
僱黑工可囚二至八年
根據
法律規定,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可被判處二至八年徒刑。僱用持有為他人工作許可的非本澳居民,則按牽涉的每一僱員科處一萬至四萬元罰款。
未持有工作許可而在澳門工作或在許可地點以外工作的非本澳居民,除可被科處五千至二萬元罰款外,亦可被處以兩年內禁止在澳門從事任何勞務活動的附加處罰。
另外,非本澳居民為自身利益,親身及直接從事活動必須先取得行政許可,若不遵守有關規定,可被科處二萬至五萬元罰款,兩年內可被禁止在澳門從事任何勞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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